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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新机制    
    2007-11-9 10:16:39  

 

新郑市法律援助中心

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新机制

 

近日,新郑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实施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考评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法律援助人员办案时限情况、办案工作情况、受援人反馈意见、法律援助中心意见进行。每件法律援助案件总分为100分,援助案件承办情况和受援人反馈意见、案件疑难复杂程度及办理结果、法律援助中心意见、社会评价等分别占60分、40分。考评结果在90分以上的,按规定标准领取全额办案补贴,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按比例领取。凡一年内有1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的,取消该办案人员当年法律援助方面的评优评先资格。法援助中心年末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得分在60分以下案件将通报承办人员名单,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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