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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郑州市
法律援助工作再创佳绩
2007年,郑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再创佳绩,超额完成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下达的责任目标,圆满迎接了司法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训秋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2007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75件,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050多万元。其中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505件,县区办理2276件;案件涉及人群广泛:其中涉及农民工案件1640件,涉及残疾人案件190件,涉及妇女案件657件,涉及未成年人案件617件;受援人总数达6437人次;接待来访来信来电咨询14998人次。
此外,在2007举办的河南省第三届法律援助精品案件、优秀案件的评选中,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荐的三个案件全部入选。其中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刘志丹律师承办的陈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荣登“全省法律援助十大精品案件”之首;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马艳艳律师承办的朱氏兄弟扶养纠纷案,河南省光磊律师事务所高东进律师受市中心指派承办的李某人身损害赔偿案也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优秀案件”。在第二届河南省“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评选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马艳艳律师和管城区法律援助中心顾金成律师获得此殊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