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证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
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明确了我国社会当前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郑州市公证处党支部积极行动,于4月3日下午组织了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
处党支部书记刘国胜结合工作实际,查阅大量资料,经过充分准备做了题为《深入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的学习辅导。从“新时期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现实意义”、“正确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涵和实质”、“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战略意义”和“要在全社会形成褒荣贬耻的良好风尚”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阐述。还结合我国历史进程和市公证处实际工作,针对混淆是非、拜金主义、不讲信用、享乐主义、见利忘义等消极现象和社会公害提出了明确的善恶界限。他强调指出:公证作为法律服务行业,一定要以服务人民为荣,以怠慢群众、吵架蛮横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不正当竞争、阳奉阴违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目无法纪、行为散漫为耻。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以优质、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让当事人高高兴兴地来,快快乐乐地走。
听课后,同志们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把“八荣八耻”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去,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好本职工作,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