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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服务“三农”宗旨 中牟县公证处积极介入黄河滩地之争
中牟县雁鸣湖乡九堡村、万庄村共处黄河南岸,东西相距两公里。近年来,随着黄河河道的北移,腾出了大片滩地,两村为争滩地的种植权多次发生争执。2005年9月,中牟县政府作出了“将争议滩地分为10份,九堡村分得2.5份,万庄村分得7.5份”的决定。九堡村不服,向郑州市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复议期间,雁鸣湖乡政府发布公告,禁止两村耕种争议土地,暂由乡政府代为耕种,收入由乡政府代为保管,待争议解决后,按各自土地份额将争议时的收入和滩地分配给两村。然而,九堡村部分村民仍于2005年秋后在有争议的土地上种上了小麦。
在市政府做出维持中牟县政府所做决定的复议决定后,九堡村向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被告中牟县人民政府所做的决定。
转眼之间,夏收在际,九堡村部分村民开始准备收割争议滩地内小麦,此举引起万庄村村民的不满,冲突一触即发。在此情况下,市中级法院做出了对争议滩地内的小麦进行诉讼保全的决定,由中牟县政府委托雁鸣湖乡政府对争议滩地内的小麦进行收割并妥善保管,并由中牟县政府派员监督。中牟县政府遂指派中牟县司法局公证处对小麦收割过程进行公证。
中牟县司法局接受任务后,高度重视,指派公证处精兵强将对小麦的收割、运送、入仓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公证处的介入,极大地稳定了两村村民的民心,为争议的解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公证介入滩地之争,不仅有效化解了民间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而且拓宽了司法行政机关为“三农”服务的领域和渠道,同时也为处理此类事件提供了一个好的思路和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