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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公证处多措并举
加强公证质量长效机制建设
新郑市公证处把加强公证质量长效机制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从四个方面入手严把公证质量关,努力打造“放心公证、和谐公证”。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在狠抓公证员岗位练兵的基础上,将公证质量管理有关内容列入每周五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公证员认真学习。同时加大对公证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公证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规范办证程序。对公证业务接待、告知、受理、审批、检查和出证等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从细节入手,不断规范完善办证过程,力争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细化公证质量问题处罚措施,明确办证人员的主体责任、追偿办法和处理原则等,从根本上做到了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证处质量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为确保公证质量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