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法制新闻  |  普法中心  |  基层工作  |  监狱劳教  |  律师天地  |  公证之窗  |  司法鉴定
法制仲裁  |  法律援助  |  司法考试  |  网络学院  |  队伍建设  |  电子信访  |  意见信箱  |  司法论坛
·  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
· 新郑市公证处多措并举加强
· 郑州市开展“8•28”
· 新郑市公证处免费为黄帝故
· 全国公证网络体系初具规模
· 市政协委员到市公证处视察
..更多
 

· 郑州市集中宣传“我为和谐
· 郑州市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
· 金水区司法局坚持“四到位
· 郑州市召开人民调解工作现
· 荥阳市司法局成立人民调解
· 管城区司法局编印《调解员
..更多

· 司法鉴定业务量同比增长20
· 司法部成立司法鉴定管理局
· 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样
· 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示
· 关于集中办理司法鉴定业务
· 河南省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
..更多
 
 首页 >> 司法考试 >> 司考信息 >> 正文
司法部关于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2008-6-12 8:53:26  

 
  (五)报名费用。
  以上报名材料经报名处审验后真实、齐全的,受理报名。

  三、考试地点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的人员,应在香港考区参加考试。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的人员,应在澳门考区参加考试。
  在内地报名的港澳居民,应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准备

  香港和澳门考区不实行主、副证管理方式。报名处受理报名后,经复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
  在内地报名的,按照当地准考证管理方式发放准考证。
  报名处发放准考证时,将向报名人员提供应试规则等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应提前认真阅读、知悉。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及考试辅导用书,可在书店购买或网上订购。网上订购可查询出版社网站,网址:www.lawpress.com.cn

  五、学历(学位)认证

  报名人员如持港、澳、台地区或者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前办理好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办理方法,参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提供的详情。

  六、报考咨询

  报名人员如有不清楚的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了解:
  国家司法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处:(852)-36288711
  国家司法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处:(853)-89872333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86)-10-63995583
  也可登录下列网站获取信息:
  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legalinfo.gov.cn)
  香港律政司网站(网址:http://www.doj.gov.hk)
  澳门法务局网站(网址:www.dsaj.gov.mo)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国家司法考试网站(网址:www.hkeaa.edu.hk/nje)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中国留学网,网址:http://www.cscse.edu.cn)

  二○○八年六月六日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上一篇: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     下一篇:中国普法网6月11日--25日开通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系统    
版权所有:郑州市司法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桐柏南路224号 邮编:450006
技术支持服务:郑州科盛电子有限公司
Copyright200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