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发出通知要求集中抓好九项教育培训工作
中央政法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党组(党委)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要集中抓好九项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政法系统的每一位同志都受到一次集中教育,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通知指出,一要切实抓好政法领导干部的集中教育培训。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要在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自学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办班研讨的方式,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进一步加深领会中央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全党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重点研讨如何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政法工作;选择"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西方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比较"、"政法工作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检验标准"等若干专题组织辅导讲座,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各省(区、市)党委政法委对省级政法部门领导成员和县级以上政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统一组织研讨培训。政法各部门都要对本系统政法领导干部集中培训作出规划,分批实施。对政法机关的科、队、所、庭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各省(区、市)政法部门原则上都要集中到省、地两级,分期分批进行教育培训。
二要切实抓好新任政法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对新任政法领导干部,要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基础上,着重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使他们对政法工作和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强化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各省(区、市)党委政法委和中央政法各部门,都要对本系统新任政法领导干部集中培训作出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要切实抓好新招录干警的教育培训。对新进政法机关的干警,要在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基础上,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央政法机关和各省(区、市)党委政法委要根据去年中央政法委关于对新招录政法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精神,作出规划,落实培训。
四要切实抓好政法干警的普遍教育。对政法干警的普遍教育,主要采取集中教育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列短剧、中央政法委编写的《法治热点问题解读》等。集中教育的方式主要是领导和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组织先进模范报告会、开展"以案析理"讨论等。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组织广大政法干警走进群众、服务群众作出部署,明确工作重点、活动方式、目标要求和组织纪律。通过走访和服务,努力做到干警受教育,群众得实惠,每名干警都要认真查找思想认识、思想感情和执法工作的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撰写心得文章,组织讨论交流。
五要切实抓好律师队伍的教育培训。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分期分批对他们组织全员集中培训,意义重大。此项培训由司法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作出部署,各级律师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六要切实抓好政法新闻工作者队伍的教育培训。中央政法各部门要对所属各类报刊、出版、影视中心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作出规划,由政治部门组织实施或监督实施。各省(区、市)可由政法机关单独组织教育培训,也可会同宣传部门共同组织教育培训。同时,要引导广大编采人员深入基层采访挖掘典型,一方面在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