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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司法局认真部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近日,郑州市司法局召开局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及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局领导、局属单位党政一把手、主管政工纪检的领导、政治处主任、办公室主任及局机关全体人员近150人参加了动员会。
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予琳同志主持会议并宣读了《郑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朱国安同志作动员讲话。
朱国安书记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需要,是推动政法工作的需要,是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的需要。要在活动中把握好七个方面:一是要坚定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方向;二是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三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四是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五是要不断提高我市司法行政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六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七是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朱国安书记对搞好此次活动提出要求,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研究制定方案,认真动员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工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联系实际,加强督导。要紧密联系实际,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确保取得成效。要切实加强检查和指导,重点抓好基层单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落实,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三要统筹安排,促进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处理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以开展活动来促进工作,用各项工作的成效检验活动的成果,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